多人会为了不可预知的意外,购买人身保险。市民陈女士反映,因为丈夫经常乘车出门,2015年,她通过太平洋人寿一位王姓业务员,给丈夫投保了一份太平洋人寿的安行宝两全保险。
投保人陈女士说:“这个叫百万护驾安行保。因为她给我讲的就是出险赔付一百万,她当时到我屋里给我说我跟我老公经常坐车出门,只要是坐车发生意外就是100万块钱的赔付。”
去年底,陈女士的丈夫乘坐大货车时,发生交通事故死亡。陈女士找到保险公司理赔,对方给出的赔付金额,却远不是当初业务员承诺的100万,而是10万。太平洋人寿保险襄阳公司工作人员面对陈女士的疑问则表示:“保额写的是十万,条款上写的比较清楚,基础保额就是十万,公司是可以按照十万赔付的。 ”
保险公司方面解释,陈女士投保的这份保险,基础保额就是10万元。只有合同规定的几种情况,如果被保险人身故,才能给予更高十倍的赔付,而陈女士丈夫发生的意外,不在十倍赔付的范围之内。
太平洋人寿保险襄阳公司工作人员还表示:“坐的是自己的私家车,还有是坐的是出租车,还有坐的轮船,还有飞机,还有大巴车,这些交通工具都是十倍的保额,但是他坐的是大货车。”
陈女士认为,太平洋人寿保险的业务员当初动员她投保时,没有讲清楚只有特定情况才能获得百万赔偿,误导了自己。对于陈女士的说法,保险公司方面表示,如果陈女士能够提供相关证据,他们会进行调查,并根据调查结果给出处理意见。陈女士则表示,她将向银保监分局等主管部门投诉。
法律界人士介绍,保险业务员如果在推销保险产品时,提供不真实或误导性的信息,诱导客户购买保险,这种行为会损害消费者利益,破坏了保险行业的信誉。同时,投保人在签字投保之前,也务必要仔细阅读并理解保险合同的条款和条件,对于不清楚的条款或承诺,应该要求业务员提供书面解释或官方文件回复,并保留好相关的沟通记录,以便在产生分歧时作为证据 *** 。
来源:湖北襄阳市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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